继续教育学院2017届毕业本科生离校注意事项及日程安排 2017届毕业本科生的离校工作定于2017年4月17日——4月18日进行,按照学校统一部署,现就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: 一、离校手续办理、审核。 请各位毕业生在各辅导员手里领取毕业生离校登记表和学籍档案,并于4月18日前,将办理过各项离校事宜的登记表原件返还到各辅导员办公室。需要办理专科、本科毕业的考生需要留存离校登记表复印件,上交到自学考试办公室。 珠宝专业、艺术设计专业:三教B43办公室,杜亚威(81820340) 工程管理专业:三教B43办公室,陈庆功(81820387) 14级空乘专业、13级会计、13级市场营销专业:三教B43办公室,王亚飞(81820387) 二、学历、在籍证明的办理。 1、对于已经办理离校手续,但尚未办理专科毕业证、本科毕业证的同学,在工作中仍需学院出具学历证明的同学,可在办理毕业期间统一到辅导员处开取在籍证明。 2、对于已经办理专科毕业证、尚未办理本科毕业证的同学,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可到行政楼204自学考试办公室,徐老师处领取专科毕业证。 三、三方协议的领取和办理流程。 对于用人单位有需要领取三方协议需求的毕业生,请集中到辅导员处备案,登记姓名、学号、用人单位名称,并由辅导员老师,统一到行政楼104办公室,李老师处领取。并于15个工作日内,将三方协议底单邮寄回学校备案。 四、学生宿舍的清理工作。 毕业生应确保宿舍内学校公共财物要保留完好,如有损坏由寝室内人员照价赔偿(门、窗、桌、椅、空调、衣柜等);整理完毕后以寝室为单位找宿管员上交钥匙并签字(如有特殊情况,找辅导员协商),并以寝室为单位到后勤楼204办公室找刘晓娇老师盖章。 所有毕业生务必在2017年4月18日之前清理寝室内所有行李物品,届时,院学工科对学生宿舍进行核查,如有学生宿舍物品未搬离,学院将进行强制清理。 五、毕业照拍摄。 学院定于4月17—18日集体拍摄毕业照(具体时间各辅导员另行通知)。各班辅导员安排同学于4月17日上午9:00,统一到三教B43领取学士学位服,并于4月18日下午15:00统一以班级为单位归还到三教B43办公室。 2017年4月1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