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届毕业本科生的离校工作定于2016年5月16日——5月24日进行,按照学校统一部署,现就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:
一、离校手续办理、审核。
请各位毕业生在各辅导员手里领取毕业生离校登记表和学籍档案,并于5月24日前,将办理过各项离校事宜的登记表原件返还到各辅导员办公室。需要办理专科、本科毕业的考生需要留存离校登记表复印件,上交到自学考试办公室。
珠宝专业:行政楼205办公室,万婷婷(81822752)
工程管理专业:三教四楼B43办公室,董珊珊(81820340)
会计、市场营销专业:三教四楼B43办公室,付思瑶(81820387)
二、学历、在籍证明的办理。
1、对于已经办理离校手续,但尚未办理专科毕业证、本科毕业证的同学,在工作中仍需学院出具学历证明的同学,可在办理毕业期间统一到辅导员处开取在籍证明。
2、对于已经办理专科毕业证、尚未办理本科毕业证的同学,可到行政楼206自学考试办公室,徐老师处在办理毕业离校期间,统一复印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一份。(备注:复印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。)
三、三方协议的领取和办理流程。
对于用人单位有需要领取三方协议需求的毕业生,请集中到辅导员处备案,登记姓名、学号、用人单位名称,并由辅导员老师,统一到行政楼105办公室,李老师处领取。并于15个工作日内,将三方协议底单邮寄回学校备案。
四、学生宿舍的清理工作。
毕业生应确保宿舍内学校公共财物要保留完好,如有损坏由寝室内人员照价赔偿(门、窗、桌、椅、空调、衣柜等);整理完毕后以寝室为单位找宿管员上交钥匙并签字(如有特殊情况,找辅导员协商),并以寝室为单位到后勤楼204办公室找郭倩老师盖章。
所有毕业生务必在2016年5月24日之前清理寝室内所有行李物品,届时,院学工科对学生宿舍进行核查,如有学生宿舍物品未搬离,学院将进行强制清理。
五、毕业照拍摄及毕业生晚会。
学院定于5月24日上午集体拍摄毕业照。各班辅导员安排同学于5月23日下午16:00,统一到三教B43领取学士学位服,并于5月24日下午15:00统一以班级为单位归还到三教B43办公室。
另,学院毕业生晚会将于5月30日举行,届时请各班辅导员按学院工作的总体安排,组织全体毕业生参加,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继续教育学院学工科
2016.5.10